1、法律分析:小区人防工程可以。尽管人防工程产权应归国家所有,但并不影响投资人的使用收益权的行使,并不违背市场经济法治中“谁投资、谁受益”的损益相抵私法精神。
2、地下停车场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。常见地下停车场里面分为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,也有些地下停车场全部都是非人防的。在人防的批复上有注明:平时做汽***,战时做汽***使用的,***产权属于人防,是不能买卖的。***属于开发商,开发商有***的产权证的可以买卖。
3、人防设施鼓励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,用于停车场是最经常碰见的情况。只要是经过专业设计并审核的人防设施,平时可以开发利用(只要不进行威胁结构安全的装修改造就可以),在战时只需要经过简单的转换措施就可以了。
1、地下停车场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。常见地下停车场里面分为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,也有些地下停车场全部都是非人防的。在人防的批复上有注明:平时做汽***,战时做汽***使用的,***产权属于人防,是不能买卖的。***属于开发商,开发商有***的产权证的可以买卖。
2、地下停车场是开发项目为了解决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停放,建筑设备使用场所等功能需要所建设的建筑物,由于人防工程需要设置于地面以下,通常会和地下停车场合用,即战时为人防地下室,平时作为***、储藏室使用。
3、地下***不是所有部分都属于人防工程,地下停车场里面分为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,但存在一些地下停车场全部都是非人防工程。
1、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可以是开发商也可以是业主的,分以下2种情况。若地下停车场没有在公摊部分,那买房屋时开发商要说明清楚,地下停车场的面积不包含公摊面积,这属于开发商,但开发商有权出售或出租车位。
2、如果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公摊部分,而且业主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,开发商也明确说明了地下室停车场面积不包含在公摊面积之内,这样的停车场就属于开发商的,开发商有权利对停车位进行出售,或者把停车位出租出去,不属于业主,业主只能选择购买或者出租。
3、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分析如下:业主。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,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,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,开发商无权销售,更无权转让;开发商。
4、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五条,这些工程平时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投资者所有。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,且开发商的投资已随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全体业主,那么这些车位的使用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。
5、但需要注意的是,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可能对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有具体规定。例如,一些地方规定地下停车场应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,归全体业主共有。因此,在判断地下停车场归属权时,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的意见。
在当前法律尚未对车位、***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,需要通过合同方式来约定车位、***的归属。如果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,且由开发商投资建造、建造成本未计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***的成本中,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,即使没有产权证,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保护。
地下***中不属于人防工程的车位分为两种:如果地下停车场已经计入公摊面积,计入开发成本的话,所有权就是全体业主的,开发商无法进行买卖;如果在房产证里的公摊面积不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公摊面积,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。但是现在停车位一般都是买的长期使用权。不会给单独的产权证。
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,且开发商单独取得***产权的,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,但地下***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;(3)地下防空工事。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,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,禁止开发商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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